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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管理、促效果,稳步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工作

2016-12-19 13: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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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东区司法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的精神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强化管理为切入口,把好开通和使用关口。

  一、保障“三个到位”,筑牢信息化建设基石。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将“民调通”信息化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部署推进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调研到位。首先向其他区县了解情况;其次是组织街道司法所长结合本街道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再次是组织部分调解员及社区干部详细了解日常人民调解工作情况,通过广泛调研,及时掌握了制约工作开展的原因和症结。三是工作措施到位。首先制定了桥东区“民调通”使用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对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并与民调员、工作人员签订了“民调通”目标责任书,强化了责任意识,确保了工作有效开展;

  二、扣紧“三个环节”,稳步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一是扎实推进试点建设。我们先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3个司法所10个社区作为试点,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强化管理,经过一个阶段的试运行,三级平台规范有序,收到了预期效果。今年9月份,我们又为乡镇(街道)、社区信息员配置了“民调通”32部,完成了省厅的任务目标,截止目前,我区配置的部三级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未出现一例欠费停机等现象。二是提高民调员素质。积极与电信公司联系,通过实地查看、集中讲解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专业知识培训,使调解员和工作人员都能熟练运用信息终端。三是与“以案定补”挂钩,将“民调通”与“以案定补”紧密结合起来,司法所和安装“民调通”的民调员只有通过“民调通”上报的案件,才能获得“以案定补”奖补资金。此项机制的实施,使“民调通”的使用率得到了有效的提升。

  三、发挥“三大功能”,推动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一是收集信息更及时准确,矛盾化解更快捷有效。通过“民调通”实现了矛盾纠纷“随手登记、实时上报”,特别是对不能马上化解的案件,街道(乡镇)和司法局接到信息情况后,及时组织力量化解,避免矛盾激化。运行3个月以来,调解上报的案件达105件。二是掌握动态更直观、更具体。区司法局和司法所随时能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三是综合分析研判更加便捷。通过“领导通”、“管理平台”,区司法局和司法所能够及时掌握辖区矛盾纠纷类型、发展态势,准确分析研判,督导案件调解,为各级领导部署指导维稳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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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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