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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规范执行行为巡查组到我区法院巡查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017-07-13 16: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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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院规范执行行为巡查组到我区法院巡查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7月4日,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郝守军率省高院巡查组一行五人到我院对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规范行动开展情况巡查督导。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雪琴、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雪剑等领导陪同巡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树坤、班子部分成员和执行局领导参加了汇报座谈。

  在听取汇报座谈后,郝守军副局长代表省法院巡查组作总结发言,对我院执行工作,特别是对我院优化重组执行队伍、未入额法官分组分阶段执行办案措施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转变理念,提高效率。转变传统观念,改进方法,推进繁简分流,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强化智审系统运用、在加强财产查控方面下功夫,解决人案矛盾,提高执行效率。

  二是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团队管理,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增强留痕意识,并在卷宗中体现,外出执行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记录。

  三是强化司法公开,规范执行行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文明规范执行,严格程序意识和法律适用,全面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全员动员、全力攻坚,不折不扣地完成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实现“三升四降”的良性循环。

  四是做好司法救助,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司法救助程序,加强对救助金发放的审批手续和监管流程,认真核实申请人生活情况和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确保每一笔救助金发放到最需要的申请人手中。

  我院院长刘树坤对巡查组及郝副局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按照郝副局长提出的要求、意见和建议逐条严格落实,不断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向先进法院学习好的执行经验做法,优化配置执行资源,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机制,努力提高执行案件质效,扎实开展好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收到实效,以保障和推动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目标如期圆满完成。

关键词:巡查 执行 行为 行行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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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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