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盗窃,却因一时贪念利用同事的信任,将同事手机内的钱款转走。日前,李某因涉嫌盗窃被桥东警方抓获。经审讯,李某对于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女士和李某同在某商场专柜上班,李某是该专柜店长,由于工作需要,张女士便请李某帮助自己下载钉钉打卡软件,出于对自己“领导”的信任,张女士完全按照李某的要求进行了操作。几天后,张女士才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而此时李某已经离职。
据李某交代,当日她帮助张某注册软件进行刷脸验证时,发现张某没有任何戒心,注册完成后,她发现张某微信中绑定了3张银行卡,对金钱的渴望让她决定铤而走险,利用张某的信任,她便以注册需要多次刷脸验证为由,通过刷脸验证的方式从张某微信绑定的两张银行卡中分别转出1000元。
花园街派出所通过多方侦查,得知李某已逃到内蒙后,迅速赶赴内蒙,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李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走同事微信内金额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