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在桥东区法院第五审判庭,一场“特别”的庭审正在进行…… 与以往常规的庭审不同,庭审现场除了审判员和双方当事人,并未见到书记员紧张忙碌的身影,庭审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自动语音识别,完整记录整个过程,庭审结束后庭审记录即告完成,有效节省了整理、核对庭审记录的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能。 桥东区法院首次适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庭审后,当事人对这一新模式非常认可,“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比纸质笔录更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庭审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中院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规定,桥东区法院以“小额诉讼案件+无书记员庭审模式”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特色数字审判路径,相较以往使用人工记录庭审,“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突破人力记录速度,显著提升了庭审质量、效率和效果,让书记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其他事务性辅助工作中,切实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审判质效。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