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全面地发挥合议庭职能作用,今年以来,桥东法院对合议庭制度进行了有效强化,促进了案件质量与效率的稳步提升。 一是合议庭成员阅卷制度。为了避免合而不审,要求合议庭成员均应至少在开庭前3日内阅完合议庭审理卷宗,了解掌握基本案情,明确庭审重点及注意细节,明确分工,搞好庭审准备工作。 二是规范合议庭评议案件的运作。为了防止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时不负责任地对案件做出表决或简单同意,法院规定每位合议庭组成人员对于评议的问题都应做出自己的分析,根据分析提出法律适用,然后做出如何处理的意见。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要求每位合议庭成员写出书面案件分析提纲,并做出具体处理意见。然后,根据合议庭多数人的意见或统一的意见做出判决,对意见分歧大的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 三是强化合议庭审判长职责。在审核裁判文书时,审判长切实把好“三关”。即把好语言文字关,从规范化语言和法律语言修改和完善裁判文书的语言文字;把好认定事实关,注意是否遗漏了有关事实,如有遗漏,应予补正;把好适用法律关,注意本院认为部分的说理是否恰当、充分,引用法律条文是否准确,以确保案件质量。 通过有效强化合议庭职能,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有效提升,据统计今年1-11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率与去年同期上升了25%,审理时间平均下降了7天。发还案件同比下降3.12%,促进了案件质量与效率的稳步提升。 |
关键词:合议 合议庭 案件 做出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