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表彰大会对17名个人和3个群体进行隆重表彰,并授予其“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荣誉称号。图/王宏伟摄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见义勇为英雄接受传统文化教育。图/王宏伟摄 为见义勇为英雄体检。图/王宏伟摄 河北法制网讯(王宏伟)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体现。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的有力领导下,在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各理事单位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全省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见义勇为已成为燕赵大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法治河北建设提供了道德滋养,为推动精神文明和平安河北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2015年1月1日,《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新修订后颁布实施至今,燕赵大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像村治保主任赵庆辉为抓住贩卖假币的歹徒,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放羊倌卢伟冒着生命危险拦停即将撞上塌方泥石流的火车;下岗职工彭海东救起了落水青年,自己却被洪水冲出了4公里;解放军战士侯钧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一人勇斗两名持刀劫匪;司法所长金会存在爆发群体械斗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制止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唐山南湖救人群体手挽手结成一条“生命锁链”,勇救落入冰窟的学生等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见义勇为英雄。2015年,全省有142名见义勇为英模受到各级表彰。其中,2人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17人和3个群体被省政府授予“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35人被设区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78人被县(市、区)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省委政法委和综治办负责同志强调,“见义勇为是社会风气的晴雨表,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今后,全省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发掘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平民英雄,让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得到确认、让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受到褒奖,真正凝聚和传递社会正能量,让见义勇为精神在燕赵大地发扬光大。”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见义勇为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见义勇为需要忠肝义胆,不惜流血负伤,甚至牺牲生命。“要让见义勇为人员的壮举受到敬重、付出得到回报、价值得到彰显,就必须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见义勇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重新修订的《条例》,更是极大地推动了我省见义勇为工作深入开展。 这部新修订的法规于2014年11月2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1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与10年前颁布实施的法规相比,《条例》更顺应社会各界的期盼,更注重与国家政策有序衔接,奖励和保障的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爱。”省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说,《条例》不仅大幅提高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而且进一步完善了见义勇为行为的界定标准、认定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重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界定见义勇为刚性条件:在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之外的人员,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同时规定,对于非河北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在河北发生的见义勇为行为,与河北户籍见义勇为享有同等政策,有效解决了省外人员在我省境内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的法律难题。 以前,省级仅有“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但在实际评定中,因事迹的典型程度和影响力不同,一个称号不能准确定位见义勇为行为,《条例》在省级荣誉中增加了“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同时,针对以往的奖励标准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条例》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规定:获“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奖励标准由5万元以上提高到10万元以上;获“河北省见义勇为模范”的给予6万元以上奖励;市级奖励标准由2万元以上提高到5万元以上,县级奖励标准由5000元以上提高到1万元以上。 在此基础上,《条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或者认定的英雄、模范、先进个人,符合条件的,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相应待遇。“让见义勇为‘英雄’享受劳模待遇,这在我省还是首次。” 《条例》还有一大亮点,就是规范了调查核实确认程序、公示程序,并且为程序每一个环节规定了严格时限。《条例》规定,申报见义勇为行为应当在见义勇为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行为发生地县(市、区)综治机构申报。县(市、区)综治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对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人的意见。对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的,申报人应当补齐材料,对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还应当组织由有关部门、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并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60日内,提出拟确认的意见。县(市、区)综治机构应当将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人的事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 同时,《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权益保护的力度,对牺牲、致残、负伤见义勇为人员,从评烈、评残、救治、抚恤、救助、住房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各自职责。同时,规定了各级综治机构应当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和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建立健全对见义勇为人员的长效优抚保障机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各项优惠待遇。此外,还规定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的就学、就业方面的优惠待遇,以及致孤人员的救助办法。《条例》的颁布实施,极大的鼓舞和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倡善行、行义举、做奉献”的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2016年,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考察、调研,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配合,推动《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实施细则》、《河北省见义勇为模范认定实施办法》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出台。对见义勇为工作主体、资金来源及标准、落实劳模待遇的程序和途径、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待遇及解决途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一次性抚恤金解决途径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工作。同时,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各理事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条例》和《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服务保障长效机制,切实为见义勇为行为人排忧解难,助圆他们的健康梦、安居梦、创业梦、就学梦和荣誉梦,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感受到见义勇为的价值。 -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综治考核,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扩大见义勇为基金规模,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力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抚恤待遇”。这充分说明见义勇为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中央把弘扬社会正能量不仅仅在思想舆论范畴推进,更是用法治的方式,用规章制度加以明确。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业,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加强见义勇为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来抓。为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研究部署见义勇为工作。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始终将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平安河北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目前,省综治办已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内容,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充足的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是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保障。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开展见义勇为工作,更需要资金、经费的支持。为进一步保障和支持见义勇为工作,省财政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了省见义勇为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同时,省财政厅与省综治委联合发文,对市、县两级见义勇为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解决了市、县两级见义勇为经费保障问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见义勇为工作,不断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2015年,市、县两级财政为见义勇为工作安排专项资金达912万余元。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各理事单位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见义勇为事业出谋划策,为见义勇为人员办实事,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各项优抚保障待遇,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见义勇为事业顺利开展。目前,全省逐步形成了见义勇为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加大见义勇为宣传力度,提高见义勇为工作社会知晓率 见义勇为人员是代表社会正义的道德标杆,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人民热爱这样的人,我们更要颂扬这样的人。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工作和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既可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又能够赢得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工作的支持,是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5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积极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宣传工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发展见义勇为事业、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坚强决心,大力宣传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善行义举。通过举办报告会、设立高立柱广告牌、公交和街面电子屏滚动播出等多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用英模的事迹感染人、吸引人,用崇高的精神激励人、鼓舞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人人见贤思齐的“千层浪”、人人见义勇为的“万丈波”,着力营造一个“讴歌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崇尚正义、追求崇高成为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平安建设。 2015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大力推进重新修订的《条例》宣传工作,向各设区市、县(市、区)印发宣传单行本2.5万册,多途径全方位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印制了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宣传册,积极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同时,还对河北见义勇为网进行改版优化,并公开征集见义勇为公益广告设计方案。在此基础上,还组织了见义勇为英模评选表彰,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6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组织开展第11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和见义勇为工作;将制作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在省、市、县电视台播放。为拓展宣传基地,他们还将加速推进高速公路见义勇为广告塔建设,探索建立展现燕赵儿女见义勇为精神的主题公园。 -加大见义勇为人员救助力度,探索建立服务保障长效机制 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仅有法律是不够的,还需要方方面面密切配合与协调,积极组织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救助。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见义勇为人员救助力度,探索建立了一套服务保障长效机制。2015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各理事单位密切配合,开展了一系列救助工作: 推进见义勇为人员安居工程。按照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通知精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全省住房困难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经各设区市推荐申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并报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领导同意,确定了16人参加安居工程,以解决见义勇为英模住房困难问题。为确保安居工程按时完成,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不仅出资35万元补贴城镇购房、农村自建房人员,还明确了市、县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对见义勇为英雄进行大病救助。2015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全省患重大疾病见义勇为英雄进行了调查摸底,经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同意,向45名受到省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发放大病救助金100万元。同时,还继续开展见义勇为助学活动。2015年,全省共资助见义勇为英模子女就学65人,发放助学金8.9万元。 组织见义勇为英雄进行疗养,并安排他们进行健康体检。2015年8月,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第10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赴保定、张家口进行了为期7天的疗养培训,对见义勇为英雄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并在疗养期间对见义勇为英雄进行了健康体检。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在全省开展了见义勇为英模助困慰问活动,以解决部分见义勇为英模家庭生活困难问题,2015年共对106名受省以上表彰且家庭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救助金98.5万元。11个设区市主要领导同志也深入见义勇为家庭,对他们进行慰问。 2016年,我省将进一步推动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生活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资料完整、信息准确的见义勇为人员档案,为健全完善见义勇为权益保护机制奠定基础;大力开展见义勇为人员慰问、助学、助困、大病救助活动,组织见义勇为英雄疗养、体检;同时,将联合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等具有救助职能的部门和社团组织,拓宽救助渠道,建立长效机制。 -夯实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见义勇为事业长远发展 大量的见义勇为人员涌现在基层,对见义勇为人员事迹的发现、确认靠基层,表彰奖励、慰问救助、跟踪服务等大量工作也需要基层去落实。 “要推动见义勇为事业长远发展,就必须夯实见义勇为的基层基础工作。”省综治办负责人介绍说,健全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完善基层工作网络,是2015年全省综治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5年6月召开的全省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对强化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优抚救助等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其中,基层基础建设的目标是:大力推动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向乡镇、街道和行业、企业延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作站或确立见义勇为联络员,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见义勇为工作网络,实现“有办公场地,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基础台账”。 同时,我省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见义勇为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见义勇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明确了见义勇为工作任务,为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提供了细化标准。 在此基础上,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见义勇为英雄调查摸底活动,对311名受到省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为他们建立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基础档案,为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救助措施提供依据。 截至目前,邢台市20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见义勇为工作站,5336个村(居)配齐见义勇为信息员,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见义勇为基层组织全覆盖。为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邢台市不仅每年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周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和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还拓宽宣传渠道,积极与媒体协作,开办专刊或专栏,宣传介绍综治、维稳和见义勇为等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在学校、企业、社区、农村、机关还组织开展见义勇为事迹报告会、有奖征文、大家谈等主题活动,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了尊重、保护和参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 2015年11月5日,张家口市集中对全市出租车行业、建筑行业、平安志愿者队伍和两所省属大专院校,颁发了“张家口市见义勇为工作站”牌匾,“这些行业单位人员构成多、社会接触面广、群众影响力大,在社会生活中,能够很好地发挥‘火车头’作用,示范和带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张家口建设,积极投身到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危济困事业中来。”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会长燕雷说。 2015年初,承德市见义勇为协会探索建立了以平安承德官网、微信公众号、正义的力量微信群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正义的力量新媒体平台。正义的力量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凝聚承德辖区内几十个各类社会组织、协会,辐射十余万人的全媒体形态的多平台联动宣传格局;成为拥有微信公众号、网站、报纸专栏、微信群等10多种载体的综合性媒体平台,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已经成为承德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明确提出,2016年,将全力推进县级见义勇为组织建设,实现县级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全覆盖,积极推进乡镇、街道、企业、行业见义勇为工作站建设。 与此同时,还将强化见义勇为资金保障能力,加强基金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的主渠道作用,推进市、县(市、区)财政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积极开展资金募捐活动,壮大基金实力,为推进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
关键词:义勇 勇为 见义勇为 工作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