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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6日上午7点多钟,家住曹妃甸区八农场某村的青年男子王某某开车来到唐海镇小康西里某居民楼。这里租住着他的前妻和三岁多的小儿子。2015年7月他和妻子孙某某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 当天上午7点左右,孙某某出门扔垃圾进屋之后,紧接着就有人敲门,她当时听见敲门的声音挺大,知道一定是前夫王某某来访,她没敢开门。因前一天小儿子有病前夫来看孩子并带其母子到诊所输液。期间,王某某在翻看前妻孙某某手机时发现其和某男子有来往迹象,顿时发怒,二人发生争吵,后孙某某在孩子输完液后径自坐“板的”回家。 怒气未消的王某某回到家后越想越气,次日早晨7点左右就开车到了其前妻租房处敲门欲问个究竟。在其敲门未开,打电话也没人接的情况下就在楼道里等着。这时,王某某看见前妻开门往门口放垃圾,随后把门带上了。王某某上前一拽门,门被打开就进了屋。他上前质问前妻说:“那男的有媳妇,你跟他好啥?”孙某某说:“我不和他好了,不搭理他了。”但王某某依旧想去卧室翻她的手机,前妻孙某某就追进来拦着他并吵吵说:“我们离婚了,你管不着,我愿意和谁好就和谁好。”王某某一听她说这话更加怒火中烧,上前掐她胳膊,并把她胡拉在床上。倒在床上的孙某某用脚踹王某某,王某某就用手拽住她的双腿,用手掐其小腿内侧。然后他一手按住她右胳膊,一手将她的睡裙从下往上掀了起来,并想脱她内裤,她不断挣扎反抗,后王某某用手指从她内裤右侧下边伸进其体内抠摸至流血。这时候,在一旁惊恐万分的小儿子哭闹不止,王某某停手。孙某某从床上起来打开卧室窗户喊救命,王某某立刻逃跑。之后孙某某打电话报警。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依法逮捕并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王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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