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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长安网讯(桥东长安通讯员):5月24日,桥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当庭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4973.12元。此次庭审邀请了河北北方学院法学院学生现场观摩刑庭庭审全过程,庭审结束后进行了以案说法并就同学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学实践素养,开拓法律视野,提升法律素养,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开展活动,更好地将普法宣传工作同法院日常审判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公平正义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社会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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