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桥东区长安网 >> 矛盾化解

桥东法院:强化诉前调解力度 成功调解11起物业纠纷案件

2019-05-27 14:46:3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张家口长安网讯(桥东长安通讯员):日前,桥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11起物业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某小区11名业主长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4月1日,物业公司将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11名业主陆续诉至法院。收案后,立案庭工作人员见案情相对简单明了,涉及的金额也不大,提出可以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再转立案。经双方同意后,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业主纷纷称: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却不办事儿,垃圾随处可见卫生环境不过关,电梯经常出现故障不能使用,车位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区拥堵,服务不到位不愿意支付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却称已尽力完善物业管理,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属于不遵守契约精神行为。面对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人员结合案件实情,采取“背对背”等调解方式,寓情于理,分别向当事人讲清利弊,讲明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公司则需要积极听取业主反馈意见,及时改进物业管理措施。经过调解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认识到各自的不当之处,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业主一次性补交所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承诺认真听取业主意见并及时改进,此11起物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由于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物业管理行为不到位不规范,业主对物业管理要求日益精细,导致物业纠纷日益增多。桥东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案同判同调,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和多元化解便民利民、减轻诉累的作用,努力减少矛盾,积极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调解 物业 业主 的 管理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王健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