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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韩某某等3人涉嫌犯抢劫罪、盗窃罪一案

2019-07-16 16: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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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桥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韩某某等3人涉嫌犯抢劫罪、盗窃罪一案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活动。

  2018年11月16日,被告人韩某某伙同赵某某、刘某某驾驶面包车偷狗,在下花园区、宣化区多地用铁丝套狗。三被告窜至东望山乡西望山村套狗成功后,被狗的主人史某发现并追赶其三人驾驶的面包车。史某在村卫生所附近碰到执勤民警后报警,民警遂驾驶警车进行追赶,同时打开警灯,用车载喊话器进行喊话,要求面包车停车接受检查。被告人赵某某发现警车后加速行驶,并走“S”路线,防止警车超车。被告人韩某某则通过车窗向外投掷6、7次“铁蒺藜”,致使警车车胎被扎爆刹车失灵撞向三被告人驾驶的面包车,面包车冲入绿化景观后翻车,双方车辆受损,一位民警和三被告人受伤。

  桥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某、赵某某在实施盗窃行为的现场,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应当以抢劫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审判员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当庭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陈述。整个庭审紧凑有序,程序合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

关键词:庭审 某某 被告 告人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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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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