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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检动态】买卖银行卡的背后——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七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20-06-07 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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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开开心心拿着新办银行卡走出银行时,你可知道,它们或许早已成为了不法分子眼中的“摇钱树”。 不法分子通过商品交易平台、身边熟人等渠道发布相关“广告”,大肆买卖银行卡以及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与银行卡相关的资料,已形成银行卡收购、销售、使用的“灰色产业链”。日前,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犯罪嫌疑人陈鸿(化名)、林三(化名)、李四(化名)等七人提起公诉。

新的生财之路

林三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世界上竟有如此快捷简单的挣钱方式。

林三和李四相识于宁夏,彼时林三不曾想到这个人会为自己打开一扇“生财的大门”。2018年的一天,林三接到李四的微信,告知其有一个挣钱的路子,方法简单来钱快,正在因为失业无收入而发愁的林三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询问之下林三发现,这个挣钱的方法还真是简单快捷——简单地说就是办理银行卡或者开立对公账户,再将相关资料邮寄给李四就可以挣到钱。“现在的人防备意识这么强,有人愿意办理银行卡或对公账户出卖吗?”,起初,林三对李四说的方法持有怀疑态度,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林三在58同城上找了一家代办公司,将自己找来的人的身份信息交给该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再让法人去开户,随后自己带着法人去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让林三没有想到的是,看似复杂的流程居然办理起来如此顺畅,林三将对公账户“套餐”——包含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印鉴卡、结算卡、盾和电话卡通过快递邮给了李四,很快拿到了6000元“劳务费”。尝到了甜头的林三开始发挥自己生意人的“才智”,他主动联系了陈某某、李某某、庞某某、韩某某等人,让其以虚假地址注册公司,开立对公账户及配套企业手续,他再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 “收购”;为了扩大“业务范围”,林三鼓励大家积极给自己介绍“客户”,自己付给他们好处费,半年间,先后在市区多家银行办理对公账户十七八套。

业务进展顺利的林三逐渐开辟着“新的市场”,2019年9月,林三辗转到了四川省都江堰市,纠集童某某、廖某某、杨某某等人办理对公账户6套、个人账户17套,个人账户以每套2000元至3500元不等的价格、对公账户以每套6000元、9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上家,并按照要求邮寄给广东省,一年多以来获利十余万元,此时的林三并没有忘记李四,也会时不时得给李四介绍一些“生意”……

利益的诱惑

作为林三“引路人”的李四,曾经有着一份体面的工作,2018年,李四无意中了解到了买卖对公账户的“行业”,诱人的利润使李四心动不已,想到自己每月为数不多的收入,想到等待自己赡养的年迈父母和年幼的女儿,李四觉得为了钱冒险干些违法的事情也是值得的……李四很快联系到自己打工时的同事田某某,从他手里买了20套左右的对公账户套装,再以每套7000元的价格卖给深圳籍男子陈某,“不能总从田某某手里买啊,这样利润少,总要想办法扩大范围才能挣更多的钱”,不满足于现状的李四很快想到一条新的“出路”——“黑户”,这些欠钱不还,被拉入征信黑名单的人都十分缺钱,一定不会拒绝办理这些对公账户的。李四找来了朱某某和马某某帮忙,让朱某某帮他联系全国各地的“黑户”到自己的老家河北省临漳县办理对公账户套装,让马某某代理这些黑户在临漳县工商局虚假注册公司,每个人注册三个公司,拿到营业执照后,再去临漳县的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开立对公账户,拿到结算卡、U盾、密码器等对公账户套装后,李四都会在电脑上试试密码、走走帐,确保套装能用后,才会按照约定的地点邮走。然而林三和李四都不知道的是,这些对公账户和个人账户套装最终流向了——境外的菲律宾。

法网恢恢

2019年10月的一天,中国银行张家口某支行的系统突然发出预警,工作人员在核查后发现,在该行开立的一些对公账户的流水出现异常,似乎感觉到这次异常背后可能隐藏着某些更加严重的情况,该支行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在对线索进行核查梳理时发现,2018年7月到12月期间,林某某、庞某某等人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等地虚假注册公司,开立对公账户,并买卖结算卡、K宝、U盾等对公账户配套产品,至此,李某某、林某某等人买卖银行卡的行为逐渐浮出了水面……

2019年11月,林三、李四和陈鸿先后在四川省都江堰河北省临漳县、广州省中山市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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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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