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3+7+17”工作布局要求,全面提升办案质效,5月22日,桥东区院邀请三位人民监督员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1 案件评查前,为方便人民监督员快速、深入了解案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淑红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桥东区院的基本情况、第三检察部主要职能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发展,并对所评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评查流程做了详细讲解。 此次评查由三名人民监督员评查了随机抽取的3件已结案件,严格按照评查标准和要求,对案件的办理程序是否规范、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证据采集是否可信、文书质量是否达标及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与担任评查员的检察官进行沟通交流。人民监督员王东晓发表评查结论:“这种评查方式值得肯定,被评查的案件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实现了案件公正,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后可以根据《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在细节上进一步提高。” 2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李军华这样评价并建议:“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不走过场,既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及人民对司法的满意度。体现了桥东区院作为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希望今后能经常参加这样的活动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建议可以从开展方式上找亮点,例如在注意保密的同时将案件摘要、办理流程等情况做成ppt的形式展现出来,这样更直观、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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