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向桥东区人民法院制发了关于执行程序中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这是全市执行监督领域第一份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采取的程序性结案方式。该程序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暂时性退出机制,旨在减轻执行法官压力,释放挤占的司法资源。但在司法实践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宽泛、程序随意,甚至有的案件终本多年当事人居然毫不知情,这不仅损害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影响了执行活动的司法权威。为了配合人民法院彻底解决执行难,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归纳问题、总结规律,制发了该检察建议书。 为了加强说理性,建议书从2008年全国法院执行积案清理开始至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施行,系统的回顾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演变发展历程,让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详细的论述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制度价值以及滥用该程序对司法公信和执行权威造成的严重损害,最后结合司法实践和实际工作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性建议。 近年来,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精准监督理念,立足于整体的法律价值,偏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强化类案监督。今年4月份,该院率先就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的虚假诉讼的问题,向法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未来,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监督职能,全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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