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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全市《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培训

2020-07-13 10: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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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2020年7月9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专人参加了市司法局牵头举办的《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视频学习培训班,认真系统地学习了新出台的实施办法,为规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的150余名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视频学习培训班

  《实施办法》作为与《社区矫正法》同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着力解决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实施办法》共59条,主要内容:一是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对社区矫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监狱,特别是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作出明确规定,构建科学高效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三是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对社区矫正各项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规范调查评估、接收入矫、监管教育、解除矫正各工作环节,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此外,《实施办法》还增加了核实居住地、检察监督、社区矫正对象出境管理等条款,完善了相关内容,有利于健全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

  今后桥东检察院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履行社区矫正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积极有序依法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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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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