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桥东区司法局组织局相关人员,对大仓盖镇青寺村、东望山乡葛峪堡村、花园街办事处宣化路社区3个申报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村居进行了督导检查。 区司法局严格按照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细则和建设指导标准,仔细向村(社区)干部了解了组织建设、民主自治、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查看了村(居)容村(居)貌、村规民约、村(居)务公开、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情况。 要求各村(社区)申报工作要实事求是,根据村(社区)实际,认真准备资料,平时注意收集工作信息;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拟申报的“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本村(社区)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各村(社区)要以创建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引导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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