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规定,现对桥东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候选人事迹进行公示: 李永红,男,汉族,群众,1960年8月出生,四级残疾人。 2020年8月22日,下午6时,容辰小区10-2-501业主李永红在家中发现厨房方向有浓烟升起,当即让妻子开门查看,发现浓烟从楼下401室业主家冒出。李永红没有任何犹豫,冲下楼协助401室业主救火,使401室厨房火势得到控制,为物业工作人员和消防队员扑灭火灾争取了宝贵时间。避免了楼内天然气管道的爆炸,挽救了楼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消防部门及群众的好评。因火势过猛,在救火过程中李永红左足部被二度烧伤。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桥东区委政法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1日-10月5日 联系电话:0313-5899072 传真:0313-5899077 桥东区委政法委 2020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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