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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为民办实事 促成千里大和解

2021-05-06 11: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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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桥东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通过法官不懈努力,促成一起房屋租赁矛盾纠纷庭外和解。

    2014年4月25日,原告某新材料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被告租赁原告所有的厂区、厂房及设备,租期届满后,双方约定被告继续租赁该房屋。被告陆续支付部分租金,剩余租金原告多次催要一直未支付,故起诉至法院。

    姚家庄法庭庭长马海龙收案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被告公司在张家口无办公场所和办事人员,法定代表人在深圳。马海龙庭长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耐心细致告知被告应秉承公平公正的契约精神履行支付义务及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被告公司表示愿意承担支付义务,但因距离较远,不能参加庭审。在此情况下,马海龙庭长及时与原告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从维护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促成案结事了,建议原告到深圳直接和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协调解决。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听从法官建议,于2021年3月31日到深圳和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协调,当日达成和解协议,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双方矛盾纠纷在诉前圆满化解。

    桥东法院积极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全院各项工作始终,踏踏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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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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