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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桥东法院:法官耐心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主动将车开至法院 履行义务

2021-05-06 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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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东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以扎实的工作举措切实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4月21日,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将自己名下的奔驰牌轿车开到桥东法院请求法院拍卖处置。

  在办理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办案系统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分布在不同法院。承办法官逐案分析,与兄弟法院涉及被执行人李某的办案人员取得联系,获知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财产状况,及时轮候冻结了李某工资,冻结并扣划了其名下9万多元公积金,于同日返还给申请人。

  但因本案涉案金额较大,仅9万元执行款不足以履行全部义务。据申请人反馈,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辆奔驰牌轿车,具备履行能力。承办法官多次与李某进行沟通,李某均以百般借口推却,称该车已经抵押给他人,无法用于清偿该笔债务,故车辆未能及时扣押。

  4月21日,承办法官再次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执行局进行谈话,并告知对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李某于当日下午,主动将奔驰牌轿车开到法院,请求法院拍卖处置。桥东法院下一步将及时对该车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及早实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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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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