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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非法出售个人信息……桥东警方重拳出击,抓!

2021-09-01 15: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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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燕赵—砺剑铸盾2021”、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桥东警方严打各类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犯罪行为,近日,成功侦破两起网络犯罪案件,肃清网上环境,营造风清正气的网络空间。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刑拘!

  2021年8月11日,公安部反诈中心下发断卡线索,桥东警方网安大队民警立即展开线索调查,深入开展案件分析,精准锁定目标。经研判调查,2021年7月1日开始,犯罪嫌疑人葛某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活动情况下,向他人出租、出售5张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和微信账号,并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微信用于对方转账,涉案金额达90余万元。经讯问,葛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葛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非法出售个人信息,抓!

  近日,桥东警方网安大队在工作中获取到涉嫌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重要线索,网安大队民警立即展开分析研判,精准锁定犯罪嫌疑人邢某、孟某的活动轨迹,成功将其抓获。经查邢某、孟某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将顾客办理的手机卡和验证码发送至作案所用的微信内,顾客办卡后,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黑产人员获取相应佣金。被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被贩卖后基本用于注册相应的app(京东、抖音、苏宁、淘宝等)。经询问,邢某、孟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深挖线索,民警将二人上线群主杨某查获。经查:自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杨某组建7个微信群,利用群成员为手机营业厅工作人员便利条件,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新办理的手机卡和验证码提供到杨某组建的微信群,用于注册app共获取违法所得9705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念,丧失理智,坠入深渊。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售卖个人信息违法法律,损人不利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被绳之以法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以上两类网络犯罪案件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值得我们深思,小编在这做提醒,呼吁广大市民做好防范。

  警方提醒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日益频发,该犯罪不以你是否获利以及获利多少去定,即使未获利,只要符合上面要求就会涉嫌犯罪,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切莫想着不劳而获,天上不会掉馅饼,莫要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无畏而被人利用、误入歧途、抱憾终身!

  在日常生活中,不要窥视他人隐私和泄露他人信息材料,以免踩到法律红线。《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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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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