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桥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等四人犯罪案件,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李某、崔某犯催收非法债务罪,被告人李某、李某某、崔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李某、李某某、凌某犯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李某为首的李某某、崔某3人,自2016年7月起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POS机非法套现等方式获取资金500余万元,扰乱经济,将其用于营利、非法放贷等;被告人李某、崔某以暴力、威胁等软暴力手段非法催收、索取他人财物60余万元,为非作恶;被告人李某、李某某、凌某开设赌场进行抽成营利,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李某、李某某、崔某属于恶势力团伙。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各被告人分别进行自行辩护并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程序严谨、层次分明、秩序井然。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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