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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暖人心!

2021-11-26 1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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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4日,受援人周某的父亲,在几经波折,终于收到案件处理结果后,当即来到桥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怀着激动的心情,表达对工作人员的感谢!

  周某于2019年3月在某餐厅工作,工作期间不慎摔倒受伤,因岗位调整一事,周某与单位不能达成一致,最后2019年9月周某不得不从餐厅离职。离职时,餐厅拒绝支付周某8月、9月的工资约4000元。周某父亲多次奔走讨要工资无果后,抱着试试看的心情,于2021年4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接到申请后,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河北国器律师事务所的唐律师办理此案。经了解,因周某父亲法律知识不足,不了解正确的维权方式,此时已经超过了劳动仲裁时效。得知这个消息,周某父亲一度感到非常绝望。法律援助律师首先对周某父亲表示安慰后,又对现有证据进行了仔细分析,最后决定以劳务纠纷向桥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工资3900元。

  在诉前调解未果后,援助律师向法院申请立案,在受援人无法支付案件费用的情况下,为了方便当事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桥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受援人周某支付了诉讼费,使案件得以顺利立案。

  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对欠付工资的事实无争议,对数额有争议,本着解决事情的态度,希望双方调解解决。在法院的主持下,尽管案件标的额不大,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援助律师本着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原则,据理力争,经过多次协调,在他们的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同意支付3000元,并当场履行。

  庭后,受援人周某父亲对案件办理结果非常满意,收到工资的第一时间就跑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在归还工作人员为其垫付的案件受理费后,非要留下100元钱表示感谢。中心工作人员再三婉拒后,老人才怀着激动的心情离开。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伸张正义的社会公益事业,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是桥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初心”!一直以来,他们始终聚焦群众切实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后,他们将不骄不躁,继续努力,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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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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