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该案前后两个合同均由同一保证人担保,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改变贷款用途,事实上没有加重保证人的风险,且从程序上说没有违背自愿原则,故不支持再审。”近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官应邀列席桥东区法院审委会,参与该院一起申请再审保证合同纠纷案件的讨论。 与会检察官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对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详细汇报,就案件争论焦点、阴阳担保合同是否违反自愿原则等问题与审委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从再审程序的启动、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并配合法院对再审申请人进行了释法和引导工作。 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沟通和介入,是目前两院的一种常态化工作机制。2020年,该院牵头建立法检长效联动工作机制,从监督权告知引领、风险防空协作、专门性审查、虚假诉讼案件联合办理、执行监督等多方面做出规定,不断深化检法两院在民事、执行领域的协作,尤其是对于拟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实现沟通前置并将检察监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不断促进司法履职能力与法律监督能力的双向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机制建立以来,经桥东区检察院提起,区法院先后对苏某虚假诉讼监督案、李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某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纠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等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三百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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