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桥东区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合同纠纷,签收调解书当日,原告特地为法官送来锦旗,表达由衷的谢意。 ![]() 2021年,原告李某某购买了被告房开公司开发的房屋,并在购买地下车位时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房屋与车位同时交付,逾期交付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定向被告交付了车位使用权转让款。2025年2月约定时间已到,原告所购房屋已按期交房,车位却迟迟不能交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庭审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气氛紧张,原告主张被告未按期交付车位,应解除合同并给付违约金,被告主张合同约定的解除期限已过,不同意解除,地下车位虽仍在建设中,但已为原告提供公共区域提供免费停车,庭审调解陷入僵局。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武剑虹依据多年的调解经验,认为本案仍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随即通过电话、短信方式与双方当事人继续保持联系,化解双方矛盾。主审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为双方分析利弊,并从专业角度给予建议,在推心置腹的交谈中,原、被告逐渐放下了心中顾虑,认真考虑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在此调解方案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桥东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导向,努力做实全流程调解,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为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贡献力量。 |
关键词: |